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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7大车险误区,越早知道越好!(关于车险的问题)

日期:2021-11-19   来源:蔚蓝车服   阅读:1157

一:20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

交强险又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,顾名思义就是每个车主必须选择的,保费全国统一。

交强险的赔付额度之前一直是12.2万,现在调整到了20万。很多人认为20万不少了,一般的车辆损失有它不就够了嘛。

其实不是这样的。因为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,每个项目都有固定的赔付额度,超过额度的部分就要自己承担了。

二:上了“全险”出险了就全赔

很多车主以为自己上了“全险”就高枕无忧了。

其实车险由交强险、车辆损失险、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众多险种构成。所谓的全险只是包含上面的险种,保障更全面一点,并不等于全赔。

比如第三者责任险的额度可以自选,如果额度比较低,仅仅只有50万,而发生车祸的时候需要80万,那么剩余的30万就需要自己承担了。

另外如果不是在上述险种保障范围内的,保险也是不能赔付的。

三: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

有些车主认为只要投了保险,那么自己出现任何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赔付。

这种看法其实是不对的。因为如果是驾驶者故意造成损失或间接损失等,是不能获赔的。

另外,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存在违法驾车情形,如醉酒、无证驾驶等情况的,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,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,而此时第三者责任险又会因存在违法事由不予赔偿 。

四:晚续保、不续保没关系

有些车主在交强险过期后忘了续保,或者认为晚几天续保没关系,岂不知以后很可能会因为这样的错误做法,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。

因为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,即使发生事故时的驾驶人不是车主,即车主和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关系,那也要在交强险20万元的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,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
五:先修理后报销

出险后应该首先打122报案,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。

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,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,等待保险公司来人查勘、定损,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,最后提交单证、赔付。

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,那么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,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。

六:委托修理厂理赔

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,发生事故后没有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,而是将理赔事宜全权委托给自以为熟悉的修理厂。

这样做看似挺省事,其实存在不小的风险。

因为一些规模小、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,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,然后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,以此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。

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,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,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。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,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,而得不到费率上的优惠,可谓得不偿失。

七:没有驾乘意外险

除了车险之外,其实车主还要买一份驾乘意外险。

因为假如发生事故自己全责,三责和车损是用来赔偿对方的车损人伤以及修自己车用的,而自己和车上的乘员受伤却得不到赔付!

这时候有一份驾乘意外险就十分必要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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